您所在的位置: 石家庄婚姻家事专业律师网 >律师文集
张义律师,法学、英文双专业,双一流院校法学硕士,心理咨询师。现为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民商事专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会员,企业法律顾问,证券资格从业人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GII... 详细>>
律师姓名:张义律师
电话号码:0311-87879303
手机号码:18632166226
邮箱地址:18632166226@163.com
执业证号:11301201511512903
执业律所: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138号五楼(中华南大街与新华路交口西行150米路南)
问题一:只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未实际取得房屋,是否可以作为财产形式分割。
《拆迁安置协议》中的财产性权利,是合法的财产性类型,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问题二:拆迁权益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权益是婚前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依据,应充分考虑拆迁房屋或土地的转化过程。可以综合考虑几个因素:
(1)宅基地权属问题;
(2)征收政策是否考虑了户籍人口;
(3)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增加了拆迁房屋面积;
问题三:扩房面积如果分割?
可以参照问题二,依旧考虑扩房面积的转化过程。如果扩房面积是由于夫妻双方户籍户口或者由婚后存款交付的购房款,则该扩房面积是共同财产,应依法平均分割。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8632166226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138号五楼(中华南大街与新华路交口西行150米路南)
Copyright © 2017 www.sjzlih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